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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主体责任 发挥“头雁效应”
2020-10-16 16:49:00  来源:检察日报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从“我监督了”向“我化解了”转变,从被动监督向能动监督转变,从碎片式监督向一体化监督转变。

  四川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市级院主力军作用,转变监督理念、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争取多方支持,推动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引导转变理念,促进办案模式升级。一是从“我监督了”向“我化解了”转变。把有效解决行政诉讼程序空转作为行政检察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通过省院引导、市院传导、基层院落实,三级院同频推进。二是从被动监督向能动监督转变。各市级院充分发挥熟悉当地情况、就地开展工作的优势,带动基层院主动承担办案主体责任,依托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等机制平台,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治理。加强穿透式监督,对人民法院裁判并无不当,但行政机关存在行政行为违法、履职不到位等情形,发出检察建议21份。三是从碎片式监督向一体化监督转变。以市级院为纽带,建立健全“横向协作、纵向一体”联动办案机制,市、县两级院共同参与线索梳理、案情分析、调查核实、公开听证。

  压实主体责任,发挥市级院主力军作用。明确目标任务发挥“头雁效应”,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将严重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等6类重点案件,以及省院挂牌督办的12件案件确定为包案范围。强化督导考核,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大行政争议化解的考核权重,提高各地工作的积极性。

  建立专班专案指导方式,由省院进一步明确争议化解案件的范围、标准以及验收条件,并成立工作专班,对拟化解案件实行“一案一指导”。各市级院均确定专门人员负责专项工作,通过问题集中讨论、个案电话(微信)答疑等方式进行指导,帮助基层院规范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干警办案能力。

  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对涉及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重点案件,及时向党委及其政法委报告,向政府通报,争取支持。通过联席会议、会签文件、案件研讨等方式,建立信息共享和常态化联络机制,实现检法两家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内容、程序、方法、效力等方面的衔接。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试行)》,对协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调查核实配合等内容作了规定。

  编辑:何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