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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制定“路线图” 多项机制巧配合
2020-10-16 16:49:00  来源:检察日报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建立“路线图”、息诉和解、行政案件听证以及检法协作配合等机制,推进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

  福建省检察院先后建立了“路线图”、息诉和解、行政案件听证以及检法协作配合等机制,有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

  规范化解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研究制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路线图”,围绕争议提出、调查核实、监督促和、多元化解等环节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合理衔接、相互协调的行政争议化解体系。把化解重心放在裁判错误致使行政争议未得到实质化解和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当,当事人诉求合理、矛盾有化解可能的案件上,着力解决行政程序空转问题。率先制定“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程序指导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等担任听证员,充分了解当事人诉求,突出释法说理,明确争议焦点,实现“阳光化解”和“精准化解”有机统一。

  规范化解方式,满足多层次需求。制定息诉和解指导意见,把释法说理融入息诉和解全过程,在服判息诉中促进化解。对于行政裁判符合法律规定,但原行政行为有违法且损害相对人权益的,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力促行政机关依法纠正或救济。建立检察调处会(圆桌会议)等机制,主动邀请当事人及相关职能部门、上级主管机关、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共同协商解决行政争议。

  规范外部协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化解阻力大的涉众型案件,主动向党委及其政法委报告,争取支持,形成合力;完善检法联动化解机制,今年省检察院与省法院又建立了“行政诉讼专业会议机制”,对检法联动化解行政争议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注重延伸监督效果,推进源头治理。例如针对没收违法建筑物执行不规范问题,组织专题调研形成《关于没收违章建筑物不规范处置问题及对策建议的报告》,呈报省政府得到省长批示。

  注重规范业务指导,增强化解实效。建立健全对下指导机制。建立划片蹲点指导机制,落实检察长包案制,直接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省检察院切实承担主导责任,加强案件摸排,共梳理76件线索下发各地,并确定两批11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注重发挥市级院主体作用,市级院在指导基层院工作的同时,积极完成自办案件破零工作。

  编辑:何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