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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院全员立下党风廉政"责任状"
2017-02-14 08:38:00  来源:  作者:陆锦林

     为在鸡年里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的实落,210日,海安县院举行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在当日由全体干警参加的责任书签订仪式上,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平与7名班子成员在责任书上郑重签名,分管院领导分别与17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后,全院各部门均及时组织本部门人员与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 

    据悉,今年已是该院连续19年在每年初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较好地落实了“一岗双责”,在全院构建起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责、人人有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为检察工作的创新争先提供了保障。该院自1999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来,无一人因违法违纪受处理。近年来,该院先后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三届荣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江苏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被省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并作为重大先进典型在全省宣传推介;20169月,被江苏省文明委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

  编辑:陆吟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