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城乡文明一体发展,5月10日,海安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锋与海安县高新区兴环村村支书陈克杰,在该村为民服务中心签订了“城乡结对、文明共建”协议。
据悉,海安县检察院将与兴环村开展为期三年的共建,共建期间,该院将通过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捐赠普法报刊杂志,捐赠电子宣传显示屏、体育健身器材等活动,支持并帮助兴环村培育乡风民风、丰富文化生活、打造优美环境,提高村民文明素质和乡村文明程度。
为了充分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城乡文明一体发展,5月10日,海安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锋与海安县高新区兴环村村支书陈克杰,在该村为民服务中心签订了“城乡结对、文明共建”协议。
据悉,海安县检察院将与兴环村开展为期三年的共建,共建期间,该院将通过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捐赠普法报刊杂志,捐赠电子宣传显示屏、体育健身器材等活动,支持并帮助兴环村培育乡风民风、丰富文化生活、打造优美环境,提高村民文明素质和乡村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