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浙江省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傅国云率队带领三级院业务骨干在江苏省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朱建勇的陪同下至海安市院调研、考察公益诉讼开展工作。
在调研过程中,南通市院行政检察处处长何玮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南通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基本情况。
海安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秦建军向大家介绍了海安市近年来的发展以及海安市院的基本情况,对海安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简要介绍,该系列案件的首起案件实现了“南通首例”及江苏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首次提出十倍惩罚性赔偿的重要突破,该系列案件也成功入选江苏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法治的力量》系列报道5件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之一。
海安市人民检察院民行控申检察部副主任戎益华介绍了自公益诉讼开展以来,海安市人民检察院围绕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问题相对集中的领域,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精准发力突破,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的良性发展,详细介绍了海安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的基本情况。围绕食品安全领域生产销售数额的认定,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律依据、管理使用,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检察机关如何开展磋商、支持起诉、环境修复等问题向浙江省院一行做了简要汇报。
南通市院副检察长何启明对海安在公益诉讼领域取得的成绩表示了充分肯定,并且希望海安院在民事行政检察领域再创辉煌。
浙江省院专职委员傅国云对海安在司法实践中敢于破冰,能从刑事构罪,民事侵权等方面相结合,探索性地提出十倍惩罚性赔偿金的做法表示肯定,认为该做法可复制、可推广,对司法实践具有一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今年以来,海安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上级院的支持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办理的案件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省内外多地检察同行前来学习交流,参照海安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模式成功办理了类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