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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首例监察委移送起诉案件开庭审理
2018-09-13 17:52:00  来源:

  今日,由海安市监察委移送、海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苏晓鹏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由监察委移送该院审查起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监察干部及农委、农业服务中心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40余人旁听了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9月至2015年7月间,被告人苏晓鹏在担任原海安县角斜镇农村经营管理站总账会计、老坝港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局经营管理科总账会计期间,利用管理村组集体资金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构付款事项骗取审批、私开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等手段,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内,先后12次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47万余元,并先后82次挪用公款合计人民币170万余元归其个人使用。被告人苏晓鹏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有财物,并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庭审中,公诉人讯问、举证环环相扣,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整个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查清了案件事实,依法保障了其诉讼权利。苏晓鹏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在最后陈述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该起案件的审理,有效构建起司法职能与监察职能之间的配合衔接机制,并将庭审现场作为廉政教育的法制课堂,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