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海安市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公益诉讼直通车微信小程序开发
三、预算金额:3万元
四、采购项目概括:
利用微信小程序方式实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虚假诉讼举报、执行活动监督,审判违法活动监督等案件线索的受理。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为方便集中统一维护,本微信小程序与原有“海安检察”手机APP应用共用管理后台,故开发商选择原有“海安检察”手机APP开发商
七、拟定供应商:苏州协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八、
公示期限:
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7日(5个工作日)
九、公示期间任何公司、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单位监察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安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联系人:张 娟
电话:0513-88826810
监察室联系人:夏保华
电话:0513-88826829
地址: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中56号
海安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