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命名表彰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的决定》,经过申报推荐、组织测评、审核公示等阶段,海安检察院被省文明委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江苏海安检察:荣获 “江苏省2013-2015年度文明单位”称号
2016-12-20 10:25:00 来源: 作者:陆吟秋
编辑:jcw_nthajcy
更多…案件发布
- · 权威发布丨海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曾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海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 权威发布丨海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涉嫌诈骗罪向海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 权威发布丨海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郑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海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 权威发布丨海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海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 权威发布丨海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龚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向海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 权威发布丨海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丁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海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 权威发布丨海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海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 权威发布丨海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涉嫌盗窃罪向海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 权威发布丨海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对李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海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 权威发布丨海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景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向海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