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海安县检察院新老检察长交接后,在该院门前台阶合影。贲波(后排中)从检察长任上退休,张日富从部队转业到海安县检察院接任检察长(后排左一),二人与时任办公室主任葛增杰(后排右一,已退休)、时任副检察长张宏达(前排左一,已退休)、时任副检察长王家银(前排中,已退休)以及时任政治协理员袁亚萍(前排右一)合影留念。
院情小贴士
恢复重建时间:1978年8月
现任检察长:夏琪斌
内设机构:8个
干警人数:现有干警72人,本科学历及以上71人;40岁以下干警33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45.83%
最高荣誉:2013年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04-2018年连续五届获评“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举着崭新的结婚证与妻子合影时,在押人员施某露出了笑脸。“多谢驻所检察室,让我在看守所复婚了。”领到结婚证的施某当场表示,一定会好好改造。
5月22日的江苏海安飘着细雨,提起这桩发生在看守所里的喜事,江苏省海安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副主任顾祁荣嘴角挂起微笑,“他现在已经刑满释放了”。
“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和法律的修改,我们部门的工作内容增加很多。”顾祁荣介绍,具体包括刑罚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以及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
海安县看守所坐落在海安县城的西南郊,检察院的驻所检察室也在这里。“距离31年监所无安全事故还有237天”,这组数字的背后同样有着驻所检察官的努力。顾祁荣告诉记者,每天“打卡”巡监、找在押人员谈话、进行安全检查是驻所检察官的日常。
“我被派出所暂扣的随身财物至今没有返还……”检察官信箱经常收到这样的来信。2016年以来,驻所检察室共为在押人员追回随身财物20余万元。“我进来时就知道看守所里有检察官,每天巡监时间都能看到他们,检察官很负责也很辛苦。”因犯非法拘禁罪获刑八个月的孟某说。
2012年,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羁押必要性审查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职能。据介绍,2016年以来,海安县检察院共成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52件,占执行逮捕数的14.5%。其中,在办理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时,海安县检察院曾帮75位村民追回了330万元“理财款”。
2015年1月,海安县南莫镇村民钱春月成立了一家“理财公司”,以高额年利息为卖点,推销公司的“理财产品”,吸引了不少村民参与“投资”。次年8月,钱春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批捕。
随后,海安县检察院检察官与公安局取得联系,及时冻结了钱春月在平台公司的资金220余万元。因尚有110余万元的资金未追回,检察官对钱春月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如能退还全部资金,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对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
“我们反复找钱春月谈话,了解到他‘理财公司’的账户里有钱,但他身在看守所无法退赔。”为避免资金流失,检察官果断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审查认为钱春月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海安县检察院向公安局发出了建议,后公安局决定对钱春月取保候审。“理财资金”顺利回到了村民手中。
“看守所连续15年被评为全国一级看守所,检察院的驻所检察室连续五届被评为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正是他们到位而不越位的监督,使得我们共同交出了这张满意的答卷。”海安县看守所所长肖峰说。
海安县检察院原监所科副科长、现任该院刑事检察二部检察官孙永根忘不了自己初到驻所检察室时的情形。“驻所之初,检察官没有专门的办公室,就是在所长、指导员的屋里加张桌子办公。”孙永根回忆说,八十年代看守所里没有专门的谈话室,很多时候检察官只能在看守所值班室找在押人员谈话。我们自己设计、制作了十几种不同的表卡、簿册用于反映工作情况。
他曾办理过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监督案件,有个年仅14岁的孩子因盗窃被关进看守所,而依据法律规定14岁孩子盗窃不可能构成盗窃罪。孙永根与看守所、办案人员沟通后,由于办案流程问题这个孩子仍被关在看守所,后来他直接与公安局领导联系并说明情况,孩子才被立即释放。
孙永根感慨地说:“随着执法环境、硬件条件以及看守所干警思想上的改变等,现在处理这类事情就容易多了。”
刑罚执行是刑事司法的最后一道环节,关系刑事司法的公平正义和权威公信。海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夏琪斌表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是海安检察的一面旗帜,海安县检察院将继续在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方面发力,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作用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