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强 王赞
“陈律师,您是最高检的咨询专家,之前没少因为案子的事情向您请教,今天又有个案子,过来听听您的建议。”
几天前,陈武钟律师的办公室里来了两位检察官,他们是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官袁书广和郭爱景。“很荣幸最高检给我们这个平台,让我能经常跟检察官交流,咱们互相学习。”双方落座,很自然地进入了案件的探讨。
袁书广开门见山,讲起了案件情况。“最近有一个关于管辖的案件,一方当事人以合同纠纷为由向我区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查,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由S地法院管辖的内容,所以我区法院将案件移送S地管辖。但是S地法院并没有受理此案。所以案件当事人一直在四处申诉,包括来检察院,并且一直在追问咱们的办案进度。”
陈武钟律师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移送管辖后,受移送的一方法院要么立案,要么向上级法院报请,现在这个处理方式好像是不妥当的。”
郭爱景说,“我们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开始我们的意见也倾向于不支持他的监督申请,我们认为存在程序违法的法院应当是S地法院。但是,我们也发现一些新的情况。”
陈武钟律师笑着说,“要不检察官也不会把这个案子当作疑难案件了吧。”
郭爱景继续说道,“最近,申诉人陆续向我们提供了一些全国其他地区的案例,类似的案件乃至与本案被告人案由完全相同的案件中,已经有多地法院裁定由本地法院管辖而没有按照约定管辖进行移送。我们带来了其中两份裁定书,您看一下。”
陈武钟律师接过裁定书,认真地看了起来。十几分钟过后,陈武钟律师抬起头说,“现在很多投资活动都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相关的合同也是以这种形式签署的,但是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并没有就约定管辖的内容进行提示,并且这种对于管辖的约定实际上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极大的不便。”
陈武钟律师起身坐到旁边的电脑前,“咱们再搜索一下,看看还有没有这样的裁定。”
三个人聚到电脑前,共同查看搜索结果,发现真有几份相同案由的裁定书。陈武钟律师笑着说,“看来为了类似案件费心的应该不止你们一家啊。”两位检察官也笑了起来。
陈武钟律师问,“你们现在是什么想法。”袁书广说,“我们一直在跟区法院沟通,并且向他们提供了我们获得的这些法律文书,也为他们处理这一案件提供一些参考。法院的态度也很诚恳,虽然在程序上并不存在过错,但是也愿意着眼于申诉人的实际困难为他提供一定的帮助。”
陈武钟律师竖起大拇指,“我认为在这个案子上,法院和检察院都表现出了担当的精神,并没有看见问题绕着走。就这个案子来看,即便有这些裁定书,我也认为区法院移送管辖的裁定至少在法律上是没有错误的。但无论如何,申诉人的诉讼主张能否成立是需要经审理确定的,案子无法导入正常的民事诉讼程序,这显然不会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需要我们的司法机关有更大的勇气和智慧,你们检法之间的这种沟通是有意义的。你们是想发检察建议?”
两位检察官点点头。
陈武钟律师说,“我同意你们的观点,检察建议并不一定就是挑毛病的,对法院来说,特别是在一些疑难复杂或者有闹访缠诉风险的案件中,检察建议可能为他们提供更加灵活的处理空间,至少在程序上能有个起点,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是你们这份检察建议的最大价值。”
陈武钟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评审专家智库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