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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未来】打好电子烟法律监督“组合拳” 守护未成年人“无烟青春”
2022-03-14 10:20:00  来源:海安检察

  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再次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2022年以来,海安市检察院按照上级院的工作部署,开展校园周边电子烟销售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摸排辖区内在校生群体中吸食电子烟以及校园周边销售电子烟的情况,及时制发检察提示函,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开展线上调研

  2022年初,海安市检察院针对学生、家长和老师分别设计调查问卷,联合市教体局开展线上调研,对禁烟宣传教育情况、电子烟危害了解情况、电子烟吸食情况、电子烟销售情况等进行调查了解,近万名学生和家长以及六百多名老师参与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关于电子烟危害认知整体情况较好,但仍有一成左右的学生和老师反映在校园中发现过或听说过有学生吸食电子烟。

  海安市检察院根据调查问卷结果、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落实“三必问”制度摸排线索(即对在办案件未成年人开展讯(询)问时开展“本人是否吸食电子烟,周围未成年人有无吸食电子烟,校园周边有无商家销售电子烟”三必问)、实地走访辖区内电子烟销售商家,确认在校学生中有吸食电子烟的情况。

  制发检察提示函

  2022年3月9日,海安市检察院及时向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制发检察提示函,建议全面摸排辖区内电子烟零售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回头看”、加大电子烟危害的宣传力度,倡导青少年远离电子烟,引导商家自觉树立未成年人保护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联合专项检查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3月11日,海安市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海安职教园附近的商超开展电子烟专项检查行动,查看校园周边是否存在电子烟销售网点、售烟点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向未成年人禁售标志、向未成年人禁售烟的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中,检察官及行政执法人员向商户们详细告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电子烟零售业务的最新管理等规定,倡导广大商家依法经营,提升法律意识,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是法律的红线。下一步,海安市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沟通、督促履职,合力推动电子烟商家合规经营,并将结合“法治进校园活动”,做好学生禁烟宣传教育以及持续化监督工作。

  编辑: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