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新,海安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2011年从南京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考入海安市检察院,先后在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工作12年。工作中,她像竹子一样,一节一节不断突破自我,所办理并撰写的3个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20余篇信息被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录用,入选“江苏省法治巡讲人才”,被南通市检察院记三等功。
勇啃难案的“女强人”
“遇案主动办,难案不退让。”这是唐新对工作的态度。
无论是普通简单轻罪案件还是疑难复杂案件,她都认真查阅卷宗、核实甄别证据、仔细考虑各个细节,确保案件定性准确,精心做好庭审预案,做到胸有成竹、临场不乱。
一起6人强奸、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移送审查起诉时,案件卷宗有十几册,6名嫌疑人均不认罪认罚,被害人对于指控犯罪的有价值陈述几乎没有。唐新得知部门负责人对这起棘手的案件正发愁,便主动请缨,要求参与办理该案。
初步阅卷审查后,唐新和部门负责任人共同梳理了补充侦查提纲,分节列出30余条需要补查的清单,引导侦查机关精准取证。面对6名嫌疑人均不愿意认罪认罚的情况,唐新反复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将表格式的量刑依据摆在其面前,并充分听取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对于量刑的意见。经过不懈努力,两名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唐新乘势追击,通过分化瓦解同案人之间不愿、不想、不好意思相互指证的“攻守同盟”,最终将6名被告送上法庭,法院判决6人三年六个月至十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能动履职的“有心人”
2018年8月,唐新调到了未成年人检察岗位。从刑检到未检,唐新以归零的心态投入到新岗位。未检工作需要时刻把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放在心头,唐新深知这一点,并努力践行。
2019年,唐新从本院办理的一起贪污案中敏锐发现,有部分残疾儿童康复专项资金未能及时追回,致使众多残疾儿童康复权益未能得到保护。为此,她主笔起草并及时向残联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没过多久,该笔专项资金被追回,残疾儿童权益也得到有效弥补。
此后,唐新一直牵挂着这些残疾儿童。唐新再次跟踪回访,发现当地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因受疫情影响均不能正常运营,致使康复训练难以正常开展。
经调查,唐新梳理出疫情期间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存在的问题后,以“检方关注函”的方式,提示残联部门加强疫情期间残疾儿童康复权益保障,并给出详尽的补救措施。该案入选江苏省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
迷途少年的“摆渡人”
唐新希望用自己最大的爱心和热情温暖每一个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
2020年,唐新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一起从贵州省来海安打工的未成年人盗窃案,案件事实清楚,如果直接起诉,不到一个月案子就能办结。经过讯问唐新得知,涉案的3名未成年人因家庭困难辍学外出打工,路上已经花光了全部钱款,但是由于暂时还未找到工作,迫于无奈才进行盗窃维持生存。综合考虑后,唐新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但3名未成年人在海安没有居所、没有亲友,缺乏帮教条件。
为了解决食宿和帮教问题,唐新与未检团队成员积极联系辖区民警,共同寻访爱心企业,又联系关工委、
为了解决食宿和帮教问题,唐新与未检团队成员积极联系辖区民警,共同寻访爱心企业,又联系关工委、爱心公益组织等组成爱心帮教团队,在全院以及海安公益组织举行募集活动,为3人募集夏秋冬三季的换洗衣物、棉被等生活用品。
在唐新及其所在团队的努力下,3人顺利度过六个月的考察期,不但掌握了一技之长,还每人获得了1万多元的劳动报酬。
“第一次在他乡遇到这么多好心人,给我们亲人般的关怀和爱护,我们想跟大家说一声谢谢。”听到未成年人们发自内心的感谢,见证了3个孩子的蜕变,唐新深刻感受到作为未检检察官的幸福所在。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情况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
除了办案,作为“法治副校长”,唐新肩上更多了一份责任。她编写法治课教案,走进学校讲授法治课20多场,录制《优化家庭教育 呵护健康成长》等法治课视频,被作为家庭教育指导教材在全市中小学推广,2万多学生家长收看,取得了较好的普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