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在海安市城东镇沈海高速西侧路段,一大片生长在高速公路旁的意杨树被人无端砍伐,损失很重。
砍伐树木媒体报道
一年后,海安市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一块方圆35亩的林业生态恢复基地暨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基地,在离沈海高速树木遭砍伐路段一公里开外的一处农村集体预留地落成。
一年的时间,海安市检察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成违法行为人异地补植苗木3000株,打了“漂亮一仗”。
案情回顾
2018年5月
苏州某钢结构工程服务部(下称苏州服务部)与海安市某家具市场签约,由苏州服务部负责制作钢结构广告牌8座,并负责高炮广告牌周围树木15米往上部分的砍伐,确保广告面观感无遮挡。
2018年7月14日
苏州服务部安排员工芮某负责联系锯树事宜,芮某随即联系何某等12名农民工,使用油锯、吊车等工具对广告牌区域绿化带内的树木进行砍伐,其中14棵树被齐根砍掉,另有875棵树被高矮不等地砍到腰部。
城东开发区沈海高速西侧被毁林地
立案侦查
海安市林业主管部门接群众举报并经调查后,将芮某、何某等人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盗伐林木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是,案发地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被破坏的状态一直未得到处理。
履职过程
公益诉讼调查
2018年年底,海安市检察院发现这一线索。经检察官办案组分析研究认为,涉案高速公路绿化带属于生态公益林的范围,遂展开公益诉讼调查。今年1月,该院向市林业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职责,确保被破坏的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得以恢复。
开展磋商工作
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磋商工作。经协商,各方达成一致意见。苏州服务部委托第三方绿化公司补种“女贞”树木2000株;何某等12人自行购买并栽种“女贞”树木1000株,二年管护期后成活率不低于95%。此外,经协调,案发地镇政府同意提供辖区内一处农村集体预留地35亩作为林业生态恢复基地,同时设立生态环保警示教育基地。
牵头建立海安市生态环保警示教育基地
监督异地补植
2019年3月15日,在该院与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何某等12人如期种下了1000株自行购买的“女贞”树,苏州服务部委托第三方绿化公司补种“女贞”树木2000株也全部到位,管护工作也按序进行着。
协同林业部门督促异地补植
违法行为人植被补种现场
再次察看基地
2019年8月2日,海安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戎益华带着助理小孟,再次来到该基地,欣喜地看到3月份种下的树苗,经过近半年的精心培育,已是枝繁叶茂,郁郁葱葱。小孟无比兴奋地遥控着“无人机”,拍摄下一幕幕绿意盎然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