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吟丰 谢特波 喻良君
“感谢检察院对民政部门行政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检察建议中提到的相关问题确实客观存在,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我代表单位全部接受……”近日,在湖南省娄底市民政局会议室里,娄底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朱纪文就民政部门在办理离婚登记事项中存在的问题,向该市民政局送达检察建议书时,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5月27日,娄底市检察院受理了张某红与某县民政局民政行政管理纠纷申请监督案,并就张某红申请监督请求、争议焦点及民政局工作程序是否违法或不当等进行了全面审查。检察官在审查法院案卷时发现,该县民政局在办理张某红离婚登记手续时,存在未按照规定分开询问当事人、《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中“当事人领证签字或按指印”表述错误、离婚时结婚证未注销并退还当事人等三类问题,拟对该县民政局发出改进工作类检察建议,并提请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
“如果仅是工作瑕疵,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的必要性有多大?”“建议对象仅是涉案单位还是相关职能部门?”讨论中,有检察官提出疑问。为深入了解娄底市辖区内民政登记工作,朱纪文多次与娄底市民政局沟通联系,深入一线办事窗口了解情况。
经调查发现,娄底市辖区民政管理领域未及时落实新规并非个例,而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上述某县民政局存在的三类问题普遍存在于娄底市辖区内婚姻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这些行为违反《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相关规定,不符合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也埋下了引发行政管理纠纷的隐患,必须予以改进,确有必要向市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助推行政履职能力提高。
9月3日,娄底市检察院向市民政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从加强学习培训、开展检查清理、完善基本保障等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
据悉,娄底市民政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业务培训、进行检查清理,严格法定程序,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推动全市民政管理部门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对整改情况,也将按期向检察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