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拿到工资了!”2024年10月底,农民工老赵第一时间将好消息告诉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检察院检察官。
2024年7月,老赵等39名农民工来到贾汪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急切地向检察官讲述他们的烦“薪”事:“我们起早贪黑干了7个月的活,工资到现在都没领到。”原来,2023年初,某建筑公司承包了一个建设工程,老赵等人进场施工。可是,到当年10月工程结束时,老赵等人的工资一直未发放。
贾汪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受理案件后,办案检察官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银行等单位调取了某建筑公司的用工合同、打卡记录、银行卡流水等证据材料,发现多名人员在无考勤记录、无用工合同的情况下仍从该公司领到大额工资,多张工资发放单上的签名为同一人,工资审核单也未经相关单位审批。农民工工资疑似被套取,而相关单位存在监管缺位问题。
贾汪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建立健全工资套取防范机制,加强对工资发放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建设用工程序,完善农民工工资发放与合同、考勤、工资表、银行发放流水关联一致的“四流合一”监管体系。为帮助该案39名农民工尽快拿到辛苦钱,贾汪区检察院多次与人社部门、某建筑公司及工程发包方协商,促成发包方同意从后期工程款中拨出资金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
2024年9月,94万元资金打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10月,经人社、住建部门审核,39名农民工的工资“落袋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