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军地检察机关联合行动,70多年的土地争议问题终于圆满解决,这下官兵能够安心在这片区域开展演训活动了。”日前,空军驻辽宁本溪某部政委从检察官手中接过了该部一处军用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今年1月,沈阳军事检察院在开展军用土地保护调研时发现,空军驻本溪某部多次向有关职能部门申请一处军用土地使用证明,但均未获批。沈阳军事检察院受理该线索后,按照军地协作机制向桓仁满族自治县检察院移送。考虑到案件时间跨度长、成因复杂,军地检察机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联合办理此案。他们先后赴案发地域和单位走访调研,召开军用土地公益诉讼联席会,研究军用土地保护方案。
经查,该块土地面积为40余亩,由于部队与村民关系和睦,土地未出现侵占、破坏的情况。1956年该块土地被征用为军事用地,并与驻地人民公社签订协议,但之后由于机构改革、合乡并镇,当地人民公社合改为镇政府。行政机关主体变更、相关佐证资料流散等原因,导致部队独立申请确权工作难度增加。
了解情况后,军地检察机关在书面审查案卷材料的同时,主动向部队和行政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其他知情人调查取证,获取了1981年军地签订的《军事设施安全保密协议书》《委托代管营房协议书》等重要证据。
根据相关规定,部队驻地的自然资源局是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管理和监督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军用土地确权职责。4月19日,军地检察机关联合制发检察建议送达该局,建议其全面履行监管职能,完成对涉案军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办理工作。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为强化事实调查,明晰各方职责,军地检察机关召开不公开听证会,自然资源局代表、部队代表等参加。收到检察建议后,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门研究,安排专人具体落实。在军地检察机关联合推动下,涉案军用土地《不动产权证书》于6月20日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