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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人找案”到“案找人”
2023-12-28 16:35: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针对一起贩卖毒品案中部分毒资未判决追缴的情形,依法监督纠正了判罚错误。“此类违法点并非个案。”该院检察官基于此案办理,再次完善了自行研发的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模型参数。

  “汉阳区检察院前期设计的强制隔离戒毒模型非常贴近应用实际,对依托大数据赋能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有思路有想法。”武汉市检察院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全市模型建用情况后,确定由汉阳区检察院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模型的设计构建。

  “我院案件管理部门通过‘日巡逻’‘月审核’机制排查业务数据异常情况,在日常流程监控中发现小问题,进而分析研判出办案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该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李炜介绍,“业务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会定期召开碰头会,将日常办案中经常遇到的违法点梳理出来,大家一起讨论。”基于良好的内部沟通协作机制,该院刑事检察部门提出建模需求,会同案件管理部门共同研究,梳理监督逻辑规则,着手构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模型。

  2023年3月23日,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在核查法院送来的判决书时,发现一份刑事判决的罚金刑判罚错误,便将线索转交给该院第一检察部。经核查,2022年9月,被告人敖某某盗走被害人家中现金200余元,抓捕归案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敖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判决已生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该案存在罚金刑偏高的情况。

  “这是明显的罚金刑适用不当。但在审查时,往往可能会因为关注主刑而忽略附加刑。”

  “数字模型可以将刑事判决书导入系统,即刻便能输出相应的线索,这样就大幅减轻了办案检察官的工作量。”

  …………

  碰头会上,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检察人员通过身边的案例抽离出“罚金刑适用不当”这一监督点。随后,通过文字识别功能,对区法院2015年至2022年期间作出的盗窃刑事案件判决内容进行数据清洗、碰撞,最后经人工核查,又发现11份判决书存在罚金刑判罚错误的情形。

  2023年4月10日,该院向区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类案检察建议,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5月10日,区法院复函上述刑事判决书确有错误,并对错误进行更正,同时督促法院执行局将裁定内容执行到位。

  随后,该院在总结刑事判决中的易错点、风险点的基础上,设定了缓刑适用不当、罚金刑适用不当、刑期折抵不当以及减刑应当撤销未撤销4个监督点。“通过对错误数据进行筛选分析、比对碰撞,发现线索并开展监督,破解了线索匮乏、效率不高等现实困境,实现了从‘人找案’到‘案找人’的模式转变。”武汉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杨莹莹评价道。

  目前,该模型已筛查出监督线索200余条,经进一步人工研判,对发现的与监督点对应的多个问题,均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提请抗诉等方式进行监督纠正。

  “2023年下半年,该模型已推广给我市江岸、硚口、青山3个区检察院使用,进一步验证系统的稳定性。”武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重喜说,接下来,该市检察机关会继续加强市区两级检察院的数据统筹获取与使用,加快推进自研模型异地使用、成熟模型应用推广等各项工作。

  编辑:卢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