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检察院在审查唐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时发现,该案判决虽在事实认定部分载明“被告人唐某某违法获利1万元”,但在判项中却遗漏了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
该线索的发现得益于该院研发的刑事判决裁定常见错误法律监督模型的推送。该模型由办案检察官经系统梳理近年来的办案数据,发现在法院一审刑事裁判中存在未追缴违法所得、罚金错误、未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等问题,但面对一年几千份、少则几页多则几十页的刑事裁判文书,单靠检察官人工审查,难以精准、高效地发现问题,有必要通过大数据手段进行分析并筛查监督线索。
2022年4月,该院构建了刑事判决裁定常见错误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及贵州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获取刑事裁判文书数据,提取“追缴违法所得”“责令退赔”“罚金”等关键要素,运用模型进行数据碰撞,筛查出判决书中判项缺失、罚金错误等监督线索。
“该法律监督模型的数据来源相对容易,只需要法院裁判文书即可。规则设置也相对简单,根据刑事案由进行关键词提取、识别、分类,筛选出相关裁判文书并进行比对。如在罚金刑方面,依据所涉罪名罚金刑的具体性规定及一般规定,与判决裁定进行比对,如比对结果显示罚金数额与法律规定不符,则判定为罚金刑可能出现错误。”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潘毅介绍道。
2023年3月,该院又在模型中创设缓刑考验期错误监督规则和遗漏累犯监督规则。通过从裁判文书中提取缓刑期限,与法律规定的期限相比对,发现考验期错误的监督线索;通过提取被告人姓名、身份证号,比对同一身份信息的判决,检测出遗漏认定的累犯。
该院检察官在运用法律监督模型办案时,发现一条涉及陈某才的监督线索。通过法律监督模型对同一身份信息的被告人判决进行提取,发现陈某才曾于2010年、2014年、2020年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8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最后一次判决仅认定了2010年的盗窃罪,对2014年判处的盗窃罪、2018年判处的贩卖毒品罪均未提及,存在遗漏累犯认定的可能。”办案检察官发现了其中的端倪,经调查核实,排除了他人冒用陈某才姓名犯罪的可能,最终确定该判决未予认定累犯,存在量刑畸轻的情况。
“以往多部门之间由于存在信息壁垒,如果被告人自己不交代,是很难查清相关事实的。现在通过大数据获取信息相对容易,也容易发现监督线索。”潘毅介绍说。
今年以来,该院运用模型筛查出遗漏累犯认定、判项缺失、缓刑考验期和罚金刑错误等监督线索1300余条,经对500余条异常线索进行核查,已成案88件;针对缓刑考验期错误的监督线索,已向同级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15份,其中8件法院已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1件法院予以改判纠正;针对罚金错误、判项缺失的违法情形,制发纠正审理违法意见书29份,法院均已回复并采纳。
“刑事判决裁定常见错误法律监督模型最大的优势体现在开放性上,它对刑事裁判文书判项的监督不局限于遗漏累犯认定、判项缺失、缓刑考验期和罚金刑错误等问题,还可进一步拓展数据来源,增加逻辑规则,挖掘类型化的监督难点,有效打通监督堵点。”该院检察长卢勇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