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司法机关向行政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反向衔接工作,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构建“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类型化监督模型”,有效实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无缝衔接。
能动履职,打通监督渠道。针对辖区部分行政机关存在对违法行为人应罚未罚的情况,该院依法履职,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开展法律监督,通过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和检察建议,做实做细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修复社会关系方面的积极作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融入和推进社会治理。
科学建模,加强精准监督。该院秉持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的理念,积极探索构建“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类型化监督模型”,通过科学建模与类型化监督,既注重个案办理,又注重从个案向类案拓展。该院通过设置关键词、设定数据分析规则,进行数据碰撞,比对出刑事案件线索,再对应罚未罚的违法行为人进行分析研判,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机关处理,同时针对发现的类案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
数据赋能,提升监督质效。在大数据监督模型的加持下,该院通过对近两年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数据与行政处罚数据比对筛查,发现除危险驾驶类和交通肇事类案件外,其他案件中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行政机关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较少。通过大数据比对,该院筛查出应当给予而未给予行政处罚的问题线索9个,并通过“数据赋能、类案为主”的检察融合履职模式,对个案发出检察意见8份,发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2份,积极推动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为助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