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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野生动物保护有了可喜变化
2020-03-25 15:43:00  来源:检察日报

  秦岭被誉为中国最大的国家自然公园。这里生存着87种哺乳动物,栖息着338种鸟类,其中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合计达50多种。近年来,陕西省西安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办案、综合治理、公益诉讼、法治宣传教育等各项检察职能,努力为秦岭生态保护履职尽责,为秦岭野生动物营造适宜的生存环境。

  西安市鄠邑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部长段婉宁对她审查起诉的“秦岭斗牛案”至今记忆犹新。

  2017年3月9日,张某、王某等7人结伴到秦岭深处游玩时,发现山坡上有一头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羚牛。仗着人多,7人决定围捕这头羚牛,后用石块猛砸羚牛头部至羚牛死亡。

  “从2017年至2019年5月,西安市检察机关对发生在秦岭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依法批准逮捕7件14人,依法提起公诉4件10人。”西安市检察院案管办负责人王庆红向记者介绍。

  面对较为严峻的保护形势,西安市检察机关在办理破坏秦岭野生动物犯罪案件时采取了“一案一剖一策”的“三个一”办案模式,不仅打击犯罪,还以案说法,及时进行警示教育,同时认真剖析案发原因,提出治理防范对策。

  “这几年我们向林业管理部门、森林公安等发出的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检察建议就有十几份。”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文凯说。

  通过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如今秦岭野生动物的数量在增多,但无序进山的人群也在加大,个别部门并没有处理好保护和开发、开放的关系,护林、安保的力量都不足。

  正是在检察建议的积极推动下,相关政府部门扩展了秦岭野生动物保护范围,加强了森林公安、林业防护检查站的设置配备和协调管理,增加了技术投入,并与沿山村镇订立责任承诺,群防群治、群策群力。2019年6月至今,秦岭西安段没有发现一起侵害野生动物刑事犯罪案件。

  2018年以来,西安市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作为,不断加大对秦岭自然环境的保护力度。

  “考虑到秦岭山大野旷,我们给沿山几个检察院都配备了无人机进行线索摸排。”西安市检察院信息办副主任张骞说。

  日前,记者随长安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检察官来到秦岭终南山深处,看到曾经因破坏而裸露的山野又重新披上绿衣。

  这处面积达150多亩的山岭“天窗”,是西安某石料有限公司进行非法采石,致使秦岭林地被毁,植被枯萎造成的。在长安区检察院建议下,上级主管部门、当地环保部门和企业共同制定了长达五年的植被治理修复计划。

  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等给秦岭进行“补疤手术”的还不止这一处。

  鄠邑区检察院在对秦岭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线索调查中,发现地处秦岭北麓的甘岔沟有一处大面积山体裸露区,至今地质生态环境仍有部分没有恢复。该院随即向区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并协调有关部门调拨资金。目前争取到的1000多万元专款已投入地质破坏区域的修复。

  据悉,2018年以来,西安检察机关已向林业管理、规划环保等部门发出关于秦岭动物生存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的诉前检察建议40余份。

  编辑:何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