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许某某,我是海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平,你因涉嫌犯罪已由海安县公安局提请我院审查逮捕,今天,我们依法对你进行讯问......”
因审查逮捕案件办理只有7天期限,时间紧,任务重,受理后,我院成立了由十多名检察官组成的四个办案组,李平检察长、崔丹副检察长作为员额检察官,各承办2起案件。
李平、崔丹带领办案组,利用晚上和双休日加班加点,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 与办案人员讨论分析案情,并制定了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提纲,到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听其供述及辩解。
经过办案组七天高效高质的大量工作,1月11日,通过审查案件和证据事实,海安县检察院对四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这是自去年12月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以来,也是司法体制改革后,该院入检察官员额的院领导直接办案的一个缩影,类似这样的场景,在海安县检察院已成为常态。
“领导干部入检察官员额后,必须亲自办案,多办案、办好案,带头落实司法责任制,这样,领导干部才有底气,才能发挥好业务示范指导作用,带动办案水平提高。”检察长李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