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展好司法警察演练科目宣传片的拍摄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保证拍摄的效果,海安市人民检察院现对司法警察演练科目宣传片的拍摄公开询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以本院提供的视频素材、司法警察演练科目流程、案件素材为基础,通过一定的加工创作,制作成具有良好视听效果,较好展示我院司法警察规范履职形象的宣传片。要求观点正确,表达流畅,形式新颖,兼具观赏性和现实意义,在展现我院司法警察队伍良好形象方面具有积极正面作用。
2、所拍摄的宣传片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对相关案件当事人信息进行技术处理,不能出现可以推断出当事人姓名、住址等具体信息的内容。准确介绍法律知识及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宣传片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海安市人民检察院合法拥有作品的相关版权。严禁剽窃、抄袭行为。
(二)创作要求
1、图像声音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拍摄和剪辑技巧符合宣传片的风格特点,画面要达到高清规格。
2、作品片长12-15分钟,使用刻录光盘为数据存储介质。
3、作品必须有完整的片头、片尾、字幕(中文简体),标明主创单位、人员名单。
4、本次宣传片的拍摄目的是通过记录提炼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在办案中心日常履职以及处置突发事件过程,运用视觉和听觉的完美结合,以艺术手段提升该宣传片观赏性。
二、日程安排
1、剧本创作阶段。中标单位根据海安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视频、台本及案例素材,组织人员进行剧本创作。
2、剧本审核把关。剧本创作后,送本院司法警察部门审核把关,经会商审定后,方可进入拍摄阶段。
3、作品拍摄阶段。中标单位根据剧本组织人员进行拍摄和制作,作品镜头中须展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形象,完成的作品请于8月10日前交本院。
三、此次询价是含税费用,将以性价比高为原则。
四、投标单位在报价时需同时提供由其自行拍摄的宣传片作品作为其拍摄业绩证明。
请有意投标的单位及时与我院联系,并于7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报价单、
联系方式及宣传作品报送至海安市人民检察院621办公室或发送至273180678@qq.com
邮箱,联系人:王生辉,联系电话:18036195829.
海安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