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海安市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 海安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支付宝小程序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括:
公益诉讼支付宝小程序技术开发服务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原微信端小程序系苏州协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现需开发支付宝小程序,该公司可在原有项目上进行开发,节省成本和时间。
七、拟定供应商:苏州协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八、
公示期限:
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九、公示期间任何公司、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单位监察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安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联系人:薛晨东
电话:0513-81881017
监察室联系人:周树全
电话:0513-88826829
地址: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中56号
海安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