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本报记者何南宁
【本期嘉宾】
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何晓玉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李冰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宗美容
主持人:实践中,检察机关怎样深入挖掘安全生产领域法律监督线索?
李冰:我们主要围绕内部衔接和外部联动两方面努力。一方面,我们出台《关于加强刑事检察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落实“谁办案、谁移送”工作机制,要求员额检察官撰写相关案件审查报告时,主动梳理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律监督线索,将发现和移送线索作为必须说明事项,确保相关线索移送有时限、有标准、有反馈;另一方面,我们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消防、城管等部门的协作,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健全线索移送、案件协查、联合检查等机制,联手摸排安全生产隐患,共商应对整改措施。
宗美容:这个问题我们也在不断总结和思考,目前有两个比较实用的方法与大家分享:一是在对接行政机关时,全面了解国家以及省、市、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等情况,再结合辖区实际选取检察公益诉讼的切入点。例如,掌握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分析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城镇燃气安全、校园安全以及危险废物、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处置等重点问题,定点开展线索摸排。二是关注社会热点,对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问题,在梳理相关法律规定后进行针对性排查。
何晓玉:两位同仁的介绍已经比较完备了,我再补充一点,就是要创造性地借力使力。比如我院在乡镇街道设立检察官联络点,聚焦安全隐患或事故多发行业,安排干警与基层干部一起落实常态化走访,发现了不少线索。当然,练好内功永远是根本,要全面熟悉掌握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了解行业规则,才能保证线索不沉睡、案件不落空。
主持人:说得好,要让线索不沉睡、案件不落空,关键还是得提高办案质效。
宗美容:是这样。我们认为,检察公益诉讼各领域提质增效的办法是通用的。比如践行共赢理念,杜绝单打独斗。公益问题的解决最终还是要靠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办理涉安全生产案件更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同时建立重大案件情况、检察建议向区委区政府的通报、抄送机制,争取支持。另外,还要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效,运用公开宣告送达、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提升检察建议刚性,扩大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社会影响力。
李冰:安全生产领域涉及问题普遍专业性较强,而做专业的事首先要有专业的人。为此,我院设置了专门的办案团队,跨部门统筹选派4名业务骨干组建“行刑衔接”办案组,及时精准应对检察职能交叉中涉及的安全生产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破除部门壁垒,形成优势战斗力。同时,我们针对部分案件取证困难、相关单位不配合的情形,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借助侦查机关刚性力量,同步调取证据,推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以“一体把握”“一插到底”的办案格局提升办案质效。
何晓玉:办案方面,我感受比较深的一点是,借助数字力量能让法律监督事半功倍。比如,我们依托“行刑衔接闭环管理”数字应用平台,发现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线索7条。因为该平台建立了执法司法信息共享长效机制,25个行政执法部门网上协同办案,让我们可以充分运用和研判行政处罚数据,发现监管漏洞。我们还总结个案办理经验,研发了安全生产领域类案监督模型,便于及时发现同类问题和风险,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落实闭环监管,开展专项治理。
主持人:说到治理,请大家谈谈以办案推动社会治理的实例和启发。
何晓玉:今年3月,我院在办理一起敲诈勒索案时发现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线索:一些电商通过快递邮寄打火机、丁烷气罐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均属于快递禁止寄递物品,为何还有人铤而走险?通过“行刑衔接闭环管理”数字应用平台,我们将相关行政处罚数据与治安管理处罚数据碰撞,发现一些寄递人员通过夹带方式逃避检查,而职能部门对快递企业作出处罚后,未及时将违规寄递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违法成本较低使得违规寄递现象屡禁不止。我们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严厉惩处违规人员并开展专项整治,还推动多部门会签《关于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管理执法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形成执法司法协同打击合力。该案告诉我们,小物件也会引发大事故。公益诉讼检察官要常学常新,用好数字化手段,紧盯安全生产重要领域和环节,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
宗美容:是的,好的社会治理一定要从“根”上解决问题,以一时谋长远,检察机关应主动担当并有所作为。2021年,我院针对居民小区普遍存在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消防安全问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由点及面开展专项整治。进而推动区规划、消防大队等部门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法律规定和先行先试原则,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纳入新建项目建设规划,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以解决群众需求为导向实现问题根治。
李冰:在办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时,我们发现多家餐饮店使用的燃气灶系不合格产品。办案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对具体行为人提起安全生产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移送问题线索3件。民事追责增加了违法犯罪成本,检察建议促成相关职能部门将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排查发现采购不合格燃气灶的4家餐饮店进行行政指导。该案入选福州市检察院机关优秀典型案例。还有,我们聚焦内河排涝治理安全,依托河长办检察官联络室,在严厉打击破坏河道电缆犯罪的同时,促成涉河问题常态化管护。所有这些案例都说明了一点,我们要紧紧围绕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秉承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