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与市琴台公证处签署《公证参与涉人身伤害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事务合作协议》,正式建立起武汉市首个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据介绍,这项制度主要是针对涉人身伤害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有赔偿能力和赔偿意愿,但双方当事人对金额协商不一致或矛盾激化无法达成赔偿协议,或达成赔偿协议后一方不积极履行的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经检察机关通知到公证处提存赔偿保证金后,检察机关依法可以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或者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降低诉前羁押率。
建立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
2022-05-27 12:27:00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陈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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