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燕 魏自民
“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后,违法停车、逆行等现象基本消失,自2020年7月以来,学校周边交通事故明显减少。”近日,在河南省检察机关“第三届未检精品案件”评审会上,来自濮阳市检察院的主讲人讲述了该院办理的一起入选案件。
2020年初,濮阳市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履职中得知,2019年10月,在该市一学校门口东侧,一名教师被一辆逆行的小轿车撞死。经调查,自2018年3月至2020年3月两年间,因这所学校附近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而报警132起,事故致人死亡的2起。因该学校只有位于卫都路的北门可进出,而卫都路中间为10余米的绿化隔离带,没有过街设施,且两侧停车位极少,所以导致放学时段道路拥堵严重。此外,该校附近还有三所学校、在校师生2.6万余人。四所学校周边路段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逆行、超速、闯红灯等违法状况频发,交通安全隐患亟待解决。
立案后,濮阳市检察院通过咨询专家详细了解学校外交通安全设施的国家标准,并一一走访学校、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等相关单位,调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管局、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最后确认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负监督管理之责。随即,该院采取磋商形式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通报情况,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对方当场表示立即整改。之后,该院会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示范区交警大队召开专题座谈会,与会部门对前述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改进措施达成共识。
2020年6月5日,濮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书面反馈整改情况:卫都路、文岩街增设了“限速”“禁停”等标志20套;前述学校北门及西门已安装逆行抓拍、违法停车监测记录设备6套;清除交通标线500余平方米;新增信号灯6套,并规划安装6套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同年12月,上述规划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安装完毕并正式投入使用。
为延伸办案效果,濮阳市检察院又组织各县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对本辖区内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地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集中排查、治理、完善。截至目前,督促新增标志标牌120余套,安装信号灯、电子警察等设备50余套,为全市中小学师生营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