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文明单位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能发挥排头兵作用,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经有关主管部门测评考核,由南通市委、市政府批准并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
南通市文明单位的基本标准和主要条件是:业务工作实绩显著、思想道德风尚良好、单位管理科学有效、单位文化特色鲜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本单位经对照标准、严格自查,认为符合标准、条件,并已向有关部门申报2021~2022年度南通市文明单位。根据《南通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的要求,特作公示。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至6月底向南通市文明办反映。
地址:南通市文明办;邮编:226018;电子信箱:wmb85098569@163.com;监督电话:85098569。
海安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