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部分零星改造工程(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黄海大道中56号
(2)工程规模:具体详见施工说明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3日,工期:9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铝合金纱窗、淋浴房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6日到2021年11月19日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海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获取相关资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9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安市人民检察院617会议室。现场报价
五、本工程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最低者中标),招标方不排除使用多轮报价的方式,本工程付款方式为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开具税务发票一次性付清。
六、工程要求:
1、附楼三层铝合金料不锈钢金刚纱纱窗38.91平方,食堂铝合金料不锈钢金刚纱纱窗39.46平方,合计78.37平方
2、淋浴房2.32平方,要求为不锈钢骨架8厚的钢化玻璃
3、带磁性软门帘:4.85平方。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黄海大道中56号 ,
邮编:226600
联 系 人:储卫东
电话:1893619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