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私分国有资产罪?1997年刑法修订时为何增设私分国有资产罪?实际办案中应当如何区分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
6月22日,一堂以“私分国有资产案件的审查认定”为主题,由海安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崔淳主讲的“海检小课堂”第二课如期开讲!
课程开始前,为了检验在“海检小课堂”第一课学习中是否学有所获、学有所得,针对第一讲的学习内容,全体学员进行了“随堂检测”。
“证据摘录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审查报告的组成部分有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随堂测试由填空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组成,试卷紧扣“小课堂”第一讲《制作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注意事项》的重点。学员们认真审题、深思熟虑、独立答题,整个考场秩序井然。
小课堂授课中,崔淳结合自身十余年的检察办案实践,重点围绕“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立法沿革和立法依据”“私分国有资产罪罪名概述”“私分国有资产罪构成要件要素的认定”以及“私分国有资产与其他行为的区分”四个方面,分享自己在办理私分国有资产案件时审查认定的经验,交流所思所想,并结合真实案例让在场学员们直观对比了不同罪名如何区分,让大家对私分国有资产案件的审查认定有了更加充分、深入的了解与认知,达到了促进理论与实践的互动双赢。
这次小课堂,课程内容丰富,既有实际案例支撑,也有务实工作方法,语言生动准确,通俗易懂。学员们表示获益匪浅,通过此次学习对私分国有资产罪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有了比较具体的了解,接下来会将理论与实践结合,不断在实战实践中淬炼、沉淀和积累,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