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分为几个层级?
2018-06-29 10:51:00  来源:
  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

  (三)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省一级人民检察院和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区域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

  专门人民检察院的设置、组织和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

  编辑: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