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士海
对于每个打工者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想必应该是及时足额拿到工资。按理说,我给你打工,你给我报酬,这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大千世界,啥人都有,仍有少数老板在欠下员工巨额血汗钱后,竟然脚底抹油,溜了。这不,山东男子孔某便是其中一位。
说起孔某,他的人生经历可谓跌宕起伏。2011年初,孔某在山东老家欠了不少高利贷。为了躲债,他带着假身份证来到江苏淮安,成为某玻璃厂的一名工人。2013年,头脑活络的孔某从老板手里承包了玻璃厂,赚了不少钱。2015年4月,孔某注册成立了一家玻璃制品公司,由一名打工者成功转型为私企老板。
公司运营后,效益很好,孔某便不断扩大经营规模。但很快,因为客户经常拖欠货款,加之摊子越铺越大,公司资金链出现了严重问题。怎么办?焦急之下,孔某竟走了一步险棋——拿高利贷。但是,高昂的利息很快又成为孔某新的负担。
2016年元旦前后,孔某公司已经债台高筑,上门要债的人络绎不绝,这让孔某压力山大。2016年1月11日,孔某独自将公司账户上的14余万元全部提出后,打车逃离了淮安。
员工发现孔某失踪后,赶紧向劳动部门报案。经统计,孔某跑路时,共拖欠73名工人工资78.3万元。2016年1月29日,公安机关对孔某立案侦查;9月26日,被抓获归案;2021年1月19日,被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回看孔某的经历,实在令人唏嘘。他自己也曾是一位打工者,对他们的所思所想理应感同身受。但成为老板后,面对公司的困难,孔某瞬间成了只顾自己利益的黑心老板。
俗话说,欠下的债,总是要还的。孔某逃匿的这几年,日子也不好过。为了生存,他用假身份先后辗转多地打工,过的是逃亡一般的生活,但最终还是难逃法律的制裁。值得一提的是,孔某归案后,在检察机关的政策教育下,主动变卖了自己隐匿的一处房产,兑清了拖欠的工人工资。早这么做,何必四处躲藏呢?!
“企”字由“人”和“止”组成,没有了“人”,这企业也就“止”了。这虽是“趣解”,但其中有深刻的道理!员工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为企业创造了巨大财富。作为企业主,理应用心善待他们。如果企业遇到困难时,就不管不顾他们的利益,这样的企业主,不仅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还应受到良心的谴责和道德的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