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安全”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2020年5月25日,河北省磁县检察院检察长温建军向该县市场监管部门送达检察建议,要求监管部门加大对市场在售不同种类口罩的进货渠道、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合格证等方面的审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口罩犯罪。
2019年12月,被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贾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一审宣判,磁县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决被告人贾某、赵某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缓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张某、王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8年至2019年间,贾某、赵某等人为牟取私利,在未经3M公司授权的情况下,购买生产模具、防伪标识、包装袋等,雇用工人生产加工了大量假冒3M注册商标的防尘口罩,后通过物流销往西安、银川、哈尔滨等地。
2019年6月,案件移送到磁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阅卷时发现,嫌疑人只说制作的假冒口罩发往了外地,但没有供述具体的接收人员。一定要找到销售假口罩的网点,否则无法斩断这一黑色利益链条。
检察官决定从提审中打开突破口。通过提审,检察官发现嫌疑人与销售人员平时都是通过微信联系,那他们是不是也通过微信交易?
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公安侦查人员,要求调取各嫌疑人案发期间的微信交易记录。经仔细查看,发现了几个在案发期间与嫌疑人交易频繁的账户,通过甄别锁定了陕西省的张某、王某等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事实。
检察官立即作出逮捕贾某、赵某的决定,还发出详细的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抓捕销售假口罩的涉案人员。
在陕西省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张某、王某相继到案,办案检察官同侦查人员一起驱车前往陕西省调查核实相关证据,并将假冒伪劣口罩销售窝点一举起获,还调取了收货单这一重要书证。经查证,张某、王某从贾某、赵某处以3.5元一套的价格进购3M假冒口罩,以每套5元的价格在其劳保用品门市零售。张某、王某从贾某、赵某处共计进购3M假冒口罩5万余套并售罄,双方交易金额达25.51万余元。
张某、王某到案后,辩称微信交易流水除了购买假冒口罩外,还购买了其他正规的劳保用品,涉案金额不能按照微信转账的金额认定。但办案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发现,其除了销售口罩外并无其他物品。针对质疑,检察官再次提审了张某、王某,他们无法自圆其说。在此情况下,检察官及时约见了各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并提审嫌疑人,通过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义和后果,他们最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