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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海安检察繁简分流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2022-09-15 09:43:00  来源:海安检察

  2021年初,作为江苏省开展刑事案件政法业务协同单轨制工作试点单位,海安市挂牌成立政法一体化办案中心。同年2月,海安市人民检察院派驻政法一体化办案中心检察室办案团队(以下简称办案团队)成立,持续推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类案专办、集中办理,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由两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两名书记员组成的办案团队共办理公诉案件286件,占全院起诉案件数量的45%,速裁程序适用率达82%,被评为“2021年度江苏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据悉,海安市检察院于2021年初牵头制定《海安市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分类办理工作意见》,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采用案件集中流转、受理、讯问、起诉模式,协调法院进行集中收案、专人办理、集中开庭,稳妥有序做好快侦、快诉、快判工作。

  办案团队探索简案快办模式,每月5日、15日集中受理,检察环节平均办案期限由25天缩短至5天。同时,坚持抓大放小原则,采用“要素式”讯问笔录、“表格式”审查报告,在起诉书中直接列明量刑建议、建议适用速裁程序,不再另行单独制作法律文书;在速裁案件庭审过程中,简化举证质证程序,省略“三纲一书”(讯问提纲、举证提纲、答辩提纲、公诉意见书),将每场庭审时间压缩至10分钟左右,进一步整合优化司法资源,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不久前,办案团队中最年轻的检察官助理提前介入一起交通肇事案。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穿过十字路口时,将步行过马路的被害人撞倒,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认定张某应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则认为被害人横穿马路,应承担同等责任,并对事故责任认定结论不服,拒不配合工作。

  为解开张某的“法结”和“心结”,办案团队发挥“青蓝结对”活动“传帮带”作用,安排最年长的员额检察官带领该名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办理,通过听取辩解、了解诉求、讲解事故认定依据,进行释法说理。张某逐渐冷静下来,认可了公安机关的事故责任认定结论,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签订调解协议,取得对方谅解。

  针对处在侦查阶段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办案团队坚持“简案不简办”理念,积极会同公安机关开展刑事和解、矛盾调处、释法说理等工作,让犯罪嫌疑人放下心理包袱,合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2021年以来,办案团队共参与侦查阶段刑事和解40件,促成当事人达成保险外赔偿、补偿300余万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办案团队发挥派驻优势,通过提前介入和自行补充侦查,减少退回补充侦查次数,有效降低“案-件比”。同时,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联合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建立月督查机制,通过定期巡查办案中心侦查人员讯问情况、不定期抽查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等方式,及时发现是否存在非法取证行为,并对异常情形采取相应监督手段,确保证据合法性。

  编辑:何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