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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利用“虚拟定位”介绍卖淫 夫妻二人双双获刑
2020-04-03 14:19:00  来源:海安检察  作者:柳泽忠、浦冬奎

  “我真是太后悔了,为了这点钱我们夫妇二人都进了看守所,留下三个孩子怎么办?”张某泣不成声。2020年4月3日,由海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夫妻档“千里”介绍卖淫案当庭宣判。

  家住重庆市巫山县的张某和杨某,是三个小孩的父母。三十而立,本应用奋斗创造美好生活的年纪,夫妻二人却在此时成为了反面典型,给孩子与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2019年7月,张某通过微信好友学会了虚拟定位技术,借助该技术,他走上了介绍卖淫之路。

  为了逃避监管,存有侥幸心理的张某选择了远在千里之外的两名女性微信好友作为搭档,为该二人介绍性交易对象,约定嫖资五五分成。张某将微信虚拟定位到两名女子所在的南通市境内,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来寻找嫖客。为了提高交易量,张某让其妻杨某冒充客服人员与嫖客对话,嫖客听到女声后便会打消怀疑。经审查,张某、杨某在2019年7月至10月间,共介绍卖淫326次,非法获利66700元!所获赃款被用于还贷及日常生活。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距离从来不是破案的障碍,法律之眼终会跨越千里识破真相。被海安警方抓获归案后,海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张某、杨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介绍他人卖淫,情节严重,应当以介绍卖淫罪定罪量刑。最终,张某被海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五千元。

  检察官提醒:微信、QQ等网络通讯软件作为科技发展的产物,虽然具备虚拟身份等特性,但从来不是法外之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也从来不因距离而改变。我们全体网民要提高法律认识,敬畏法律,遵守网络公德。同时,添加陌生好友需谨慎,自觉抵制色情信息并及时报警,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编辑:何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