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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以治疗抑郁症为由 建筑公司会计侵占公司近300万元 海安检察官:公司财务监管制度亟需规范
2020-03-30 10:05:00  来源:海安市人民检察院

  借钱炒股,为归还欠款,用“抑郁症治疗费”做平账目,一建筑公司会计侵占公司近300万元。3月18日,由海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陆某职务侵占罪一案,经海安市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陆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没收财产十万元。

  2015年,南通某建筑有限公司因资金需要,以每年10%的利率向公司员工募集资金,陆某是公司工作多年的老会计,也积极发动自己的亲友借款。不久,陆某以自己的名义将筹集到的近300万元交给公司。2015年底,公司将这笔集资款连本带息返回给陆某,本该将这笔钱归还给亲友的陆某想到股市行情不错,是个赚钱的好时机,于是谎称公司还要继续使用,连同家里的积蓄凑齐400多万元投入股市。

  然而,到了2019年11月份,陆某股票账户上只剩下了70多万元,眼看着年关将至,想到亏空的300多万元,亲友们时不时上门催债,陆某常常夜不能寐。

  就在陆某一筹莫展之际,公司负责人通知陆某,将有一笔拟用于公司缴纳税款、给付劳务费、材料费等项目开支的工程款,打进陆某公司管理的银行账户,该账户是以陆某个人名义开户,实际钱款都用于公司开支。收到款项后,陆某发现账户上有将近300万元,便产生了侵占这笔资金偿还本息的想法。经过短暂的思想斗争,2019年11月21日凌晨,陆某将公司账户内的近300万元及其股票账户余额,全部转出还给亲友。

  为了做平这笔账目,陆某还以“抑郁症治疗费”的名目开具了一张报销单,报销人、经领人都是陆某本人,报销金额为300万元。

  虽然账目做平了,但是陆某知道纸包不住火,迟早会被发现。

  第二天早上,经过一夜思想斗争的陆某给公司负责人留下便条,称自己得了抑郁症,把亲戚朋友的钱整没有了,挪用公司的钱偿还债务,之后便离开了公司。公司负责人发现便条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此时的陆某,正在海安某饭店吃饭,经朋友劝说,准备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随后在该饭店,公安机关将陆某抓获归案。

  2020年1月2日,该案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移送海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期间,虽然陆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但其因为炒股亏损,没有偿还能力。承办检察官通过仔细核对账目,发现陆某在转给亲友的钱款中,有7万余元转账给其女儿。为了及时追赃挽损,承办人与其亲属取得联系,并询问了被害单位意见,督促陆某的家属退出赃款7万元,并另外赔偿公司13万元。

  【检察官说法】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本案中,陆某利用担任建筑公司会计的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本案中,该建筑公司以会计个人名义开户用于公司现金支取,支取不需要企业相关人员监管,致使部分现金相对企业完全处于失控状态。陆某正是利用公司企业账户设置及业务流程审核不规范的漏洞,侵占公司资金,因此企业财务监管制度亟需规范。

(聂彭飞 冯盼盼)

  编辑:陆吟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