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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检察:四项机制提升案件信息质量
2019-11-01 11:56:00  来源:海安市检察院

  今年以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检察院以全省检察机关数据质量专项核查工作为契机,建立四项工作机制,推动案件信息填录、审核工作健康稳步发展,为形成检察业务数据、服务领导科学决策打下坚实基础。

  建立协调协作机制,强化填录责任意识。海安市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各业务部门主任为成员的数据质量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填录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部门信息填录分工,确定信息填录责任。同时,加强各业务部门沟通联络,形成全院信息填录一盘棋。案管部门为数据填录第一关口,承办人在案卡填录过程中存在疑问时,应及时咨询数据管理员。数据管理员遇到不常见的案件处理情况时,应及时询问承办人员,避免发生错填、漏填现象。

  建立学习培训机制,从源头提升数据质量。开展案卡填录轮训,数据管理员对填录易错点进行重点讲解,提升错误防控质效。加强规范填录对查找类案、获取数据作用的宣传,促使承办人引起重视。每月对上级院的信息填录问题进行通报,对本院自行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归纳,提出改进措施,从源头提高信息填录质量。加强与上级院业务联络,在信息填录工作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与上级检察院案管部门联系,并将其提出的新要求及时反馈给本院各业务部门。

  建立日常核查机制,抓好数据全程监控。坚持日审核制度,观测每日信息交换记录,第一时间排除报表不平等情况。数据管理员结合上级院的通报、本院的易错项目、新的法律法规等,制作《卡表审核要点》,并不断完善。对照要点,每周对上周填录信息进行核查,每月底着重审查业务部门相关考核数据,及时修正错误项、补充遗漏项。综合运用结案审核、流程监控等案管职能,对案件信息填录进行全程全面监督,做到数据全程监控,并将问题制作台账留档保存,持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

  建立通报考核机制,倒逼信息填录规范。贯彻落实最高检和省院保障数据质量、压实填录主体责任的要求,坚持谁办案谁填录、谁填录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级院通报的信息填录错误,逐一倒查,落实责任人,将错误内容、责任人清单全院通报。每月核查出信息填录错误,将错误内容、责任人清单通报给分管副检察长。同时,将上级院通报信息填录情况纳入责任人业绩考核,对因案件信息填录错误被上级院点名通报等情形,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倒逼信息填录工作规范化,确保案件信息填录的准确、规范、同步、完整。

  编辑:陆吟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