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指出我们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的不足,我们将针对检察建议的内容开展整改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9月26日,在海安市检察院召开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检察建议书公开送达会上,海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吴文中副局长对该院检察官当场表态。
海安,东为沿海要地,东南控御南通、如皋、海门、启东,西捍扬州、泰州,北戍盐城、淮安,控南北交通要道,历史上为兵家必争之地。海安,革命历史文化内涵丰富,留下来许多可歌可泣的光辉事迹,境内除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苏中七战七捷纪念馆、国家级的联抗烈士陵园等著名烈士纪念设施外,还存在有大量的零散英雄烈士纪念设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是我国烈士纪念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红色宝贵资源。
为准确掌握海安境内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现状,确保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严格规范,今年9月份,海安市检察院组织干警成立3个英雄烈士保护公益调查小组,赴城东镇、墩头镇、高新区等区镇开展摸底走访调查。通过调查发现,近年来当地政府为缅怀先烈,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兴建了33个集中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面貌得到改观,管理保护工作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还是发现部分区镇在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存在一定问题: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在文明殡葬改革工作中被损毁,周边通行道路不畅,不便于群众瞻仰、悼念英雄烈士;设施范围及周边杂草丛生,缺乏烈士纪念应有的环境和氛围;零散烈士的登记信息未能及时更新;“无名烈士纪念碑”无烈士史料、事迹等展示和宣传,难以发挥其“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主题功能。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检察官办案组分析认为,相关主管部门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尤其是被殡葬改革损毁的烈士墓在其烈属反映后,仍无相应的补救措施,严重伤害了烈士家属的情感,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9月26日,在我国第六个烈士纪念日来临之际,海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3个区镇人民政府,宣告送达了行政诉前检察建议。
“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相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定方案,下一步我们检察机关将跟踪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共同与各职能部门推进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工作。”会上,海安市检察院分管领导钱义华副检察长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对烈士陵园的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日前印发《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指出,要统筹规划建设烈士纪念设施,深入摸底排查,准确掌握烈士纪念设施现状,完善数据库,实现动态信息化管理;立足实际,统筹规划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强化国家对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的统筹管理,加强分级保护;推动烈士纪念设施标准化建设,出台并指导各地逐步完善各级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