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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检察十项举措服务民企勇担当
2019-06-05 16:17:00  来源:海安市人民检察院

  “市检察院关于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举措很好,体现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和担当精神。希望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着力打造最佳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5月20日,海安市委书记顾国标对《海安市检察院关于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项举措》予以充分肯定。

  如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海安市检察院一直在努力,早在去年7月,根据海安“撤县设市”后的新形势新要求,该院围绕海安市委确立的“产业高地、幸福之城”发展战略,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法治环境、维护安全有序的健康市场环境、提供规范高效的优质服务环境、构建司法保障的坚实制度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的15条意见。

  去年11月初,海安市检察院与该市工商联正式会签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对联席会议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常态工作等都做了科学、详尽的规定,并于11月20日召开的海安市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向与会企业家进行了宣读。

  “我们将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在办案中充分考虑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格依法、规范慎重采取批捕、起诉、查封、扣押等措施,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当天,在认真听取了企业家的意见后,该院检察长夏琪斌向与会民营企业家郑重承诺。

  今年5月21日,在海安市政法委召开政法系统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检察长夏琪斌发布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项举措,涵盖依法平等保护、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权益的犯罪、采取“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司法理念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建立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涉民营企业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等,可谓是上述“实施意见”“联席会议制度”的进一步细化,更具有操作性和实践性。

  据悉,2018年以来,依托上述系列制度举措,该院办理了涉民营企业案件36件,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审慎对民营企业负责人及业务骨干采取强制措施,依法监督侦查机关对11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作撤案处理, 对5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依法办理了侵害海安市重点民营企业案件4件13人,挽回经济损失8200多万元。

  编辑:陆吟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