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好故事】坐牢前,他与女友的爱情修成正果
2017-09-20 10:00:00  来源:  作者:张永和

  “谢谢驻所检察官,让我在这特殊的时刻圆了和妻子的结婚梦,让我与妻子的爱情终于修成正果。”8月30日下午,江苏省海安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申某再次约见了该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并对检察官吐露了自己的心声,他说:“正是在驻所检察室的帮助下,我与女友才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顺利地领取了期待已久的结婚证。”

  现年34岁的申某为海安本地人,2015年3月7日因为参与聚众打架,造成多人受伤及1辆汽车受损,今年2月18日被海安县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刑事拘留。8月11日,申某被海安县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目前羁押于海安县看守所,处于判决生效待送刑阶段。

  8月24日,驻所检察室接到管教民警反映,在押人员申某想约见检察官,遂及时与其开展约见谈话。交谈过程中,只见申某在谈及判决后的感受时尚能舒心畅谈,但涉及到家庭情况时却总是吞吞吐吐,似有难言之隐。后在检察官的耐心疏导下,申某终于道出了原委。“我有一个女朋友,我与她十分恩爱,还未结婚就有了个8个月大的女儿。原本想在今年年初就把婚结了,没想到今年2月份又因为犯事被抓进看守所。这一下,我不但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代价,而且也苦了我的女朋友。”

  不过,申某在陈述这一情况时,既倍感惭愧而又有些自豪地说:“我与女朋友情投意合,她对我不离不弃,并不因为我犯了罪就离我而去。尤其在我的判决生效后,她第一时间就来看我,鼓励我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出狱,重新做人。为了打消我的消极情绪,她还主动提出能否在投送监狱前办理结婚登记,并向看守所提出了结婚申请。”

  在确认申某反映的情况属实后,考虑到帮他解决好婚姻登记问题,既有利于申某今后的安心改造,也有利于其家庭的稳定,同时也符合“以人为本、人文关怀”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驻所检察室经与看守所协商,同意了申某及其女友的结婚申请。

  与此同时,驻所检察室还与看守所一起,积极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协调,为两个年轻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开通绿色通道,确定了一次性办证程序,并制定了在押人员出所安全预案。

  一切准备就绪后,8月30日上午,经驻所检察室检察官现场监督,申某在看守所民警及武警的押解下安全抵达海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与准新娘会合,并最终顺利完成婚姻登记,申某及女友如愿以偿领取到了期盼已久的结婚证。

  看着充满喜气的红色结婚证书,申某夫妇及其家属纷纷对驻所检察室和看守所点赞。申某当场表示,一定要珍惜爱人,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家庭,好好改造自己,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幸福家园。新娘也感激地说:“从我向看守所提出申请,到今天与我老公携手领取结婚证书,所看到的、听到的,都让我深受感动,非常感谢党和政府对在押人员的关心和爱护,希望我老公能永远记住这个日子,也希望他不要辜负各位领导和家人的期望,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到家人身边,享受家庭的温暖。”

  编辑:陆吟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