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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2024-04-26 14:52:00  来源:海安检察

  经海安市人民检察院商请,现决定对某机电有限公司、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启动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并从专业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选三人作为合规监管人,组成临时第三方组织。根据《海安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三名合规监管人名单公示如下:

  李永明 海安市税务局

  沈 樊 江苏锦润律师事务所

  李美芹 江苏伯策律师事务所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海安市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513-81881022。公示期自2024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30日。

  海安市企业合规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编辑:卢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