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安市人民检察院商请,现决定对潘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汪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启动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并从专业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选三人作为合规监管人,组成临时第三方组织。根据《海安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三名合规监管人名单公示如下:
朱爱军 江苏苏律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天舒 江苏锦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谢袁源 江苏锦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海安市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513-81881022。公示期自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30日。
海安市企业合规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