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检党发〔2018〕3号
关于明确院内设机构改革各部主任
副主任人员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根据《海安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设立的8个内设机构主任均由院领导兼任,副主任从原中层正职中产生,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各部主任人员和副主任人员确定如下:
一、各部主任人员
陈彦同志任刑事检察一部主任;
崔丹同志任刑事检察二部主任;
陈彦同志任刑事检察三部主任;
崔丹同志任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
秦建军同志任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
刘伟峦同志任检察综合业务部主任;
李锋同志任检察政治工作部主任;
秦建军同志任检察综合管理部主任。
二、各部副主任人员
徐雨春同志任刑事检察一部副主任;
沈海鹏同志任刑事检察二部副主任;
姜锋同志任刑事检察三部副主任;
顾祁荣同志任刑事执行检察部副主任;
戎益华同志任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部副主任;
周亚明同志任检察综合业务部副主任;
钱鹏同志任检察政治工作部副主任;
张娟同志任检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
海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8年6月15日